服務條款
使用條款
1.nanostudio(以下稱「本網站」)旨在訂定基本使用條件。會員須同意本使用條款及本公司所訂定之所有關於本網站使用的協助和使用指南後,方可使用本網站。本公司將視會員使用本網站時,即表示已同意本使用條款之內容。
2. 當本使用條款與個別使用條款(包括本網站使用相關協助及使用指南,以下稱「個別使用條款」)的規定不同時,應優先適用個別使用條款的規定。
第二條(定義)
於本使用條款中,下列詞語各具有以下意義:
(1) 「本網站」本公司經營之時尚電子商務網站nanostudio
(2) 「使用條款等」 本使用條款及個別使用條款
(3) 「本服務」 本公司依據使用條款等向會員提供之服務
(4) 「會員」 同意使用條款等並接受本公司提供服務之個人或法人
(5) 「密碼」 配合電子郵件,供會員登入時輸入以取得認證之文字及數字組合
(6) 「反社會勢力」 係指指定暴力團、指定暴力團相關團體之成員或關係人、其他反社會組織,以及從事違反公共福祉活動之團體。
第三條(通知)
1. 除使用條款等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向會員發出通知時,將以電子郵件、書面或於本網站公告等本公司認為適當之方式為之。
2. 依據前項規定,本公司向會員發出電子郵件或於本網站公告通知時,該通知將自電子郵件發送或本網站公告之時起生效。
第四條(關於會員註冊)
1. 希望成為會員者(以下稱「準會員」)應由其本人依本公司規定之方式提出入會申請,並於本公司依規定方式發出同意通知時,會員註冊即告成立。此外,準會員應於同意使用條款等內容後提出申請,本公司將視準會員提出申請時,即表示已同意使用條款等內容。
2. 註冊會員時,應提供真實無誤的資訊。會員註冊資訊發生變更時,會員應儘速辦理規定程序。
3. 未成年人未經適格法定代理人事前同意,不得申請註冊。
4. 依據使用條款等註冊或提交之會員資訊,以及會員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所取得之資訊,將依本公司另行訂定之「隱私權政策」處理。
5. 儘管有前述各項及其他使用條款等之規定,若本服務之準會員及會員有下列任一情事者,本公司可不經事前通知或同意,拒絕其會員註冊。此外,即使於認可會員註冊後,亦得取消其會員註冊。若會員註冊被註銷,該會員對本公司擁有之所有權利將一併註銷。
(1) 曾因違反本使用條款等而被暫停或取消會員資格者
(2) 於會員註冊時有虛假記載、錯誤或漏填情事者
(3) 有怠於履行依據使用條款等所負債務之虞者
(4) 經本公司判斷為反社會勢力之成員或其關係人,或有此虞者
(5)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之情事者
第五條(關於密碼管理)
1. 本公司及本服務不介入會員密碼之管理。會員應妥善保管密碼,不得向第三人揭露、出借、分享、轉讓、買賣等,並嚴防洩漏予第三人。本公司將視會員透過密碼進行之所有使用或其他行為,皆為會員本人之使用。
2. 本公司對於會員因密碼等管理不善、使用過失或遭第三人使用等所造成之損害,概不負責。
3. 會員若發現密碼遭第三人知悉,或懷疑密碼遭第三人使用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應遵從本公司之指示。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得將該會員密碼等視為非法帳戶並予以停用。
4. 會員有義務定期變更密碼,即使因怠於履行此義務而產生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六條(關於電子報等)
會員同意本公司可透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會員發送本服務相關資訊、系統維護通知及其他本公司認為適當之資訊。
第七條(關於申報事項變更等)
會員於入會申請時向本公司申報之事項有所變更時,應立即依本公司規定之格式提出申報。
本公司向會員發出通知時,將向會員所申請之聯絡方式發送,並視為於通常應送達時已送達會員。
第八條(關於退會)
會員可依本公司規定之程序辦理退會。於本公司完成退會程序後,即視為退會。
會員死亡或其他本人會員資格無法使用之情事發生時,本公司將視該會員於當時已退會,並得停用其會員密碼。
第九條(關於會員註冊資訊提供予第三人)
1. 本公司於以下所列情況,得向第三人提供會員註冊資訊。
(1) 經本人同意時
(2) 經法院、檢察署、警察機關、稅務機關、律師公會、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具同等權限之機構要求揭露註冊資訊,且本公司判斷應予以回應時
(3) 為請求保險金而向保險公司揭露時
(4) 為提供商品及其他附隨服務等目的,而將會員訂單資訊或申請資訊轉送予委託之業者時
(5) 向委託代金結算之業者揭露時
(6) 本公司將全部或部分業務委託予第三人時
(7) 向對本公司負有保密義務者揭露時
(8) 為行使本公司權利所必需時
(9) 因合併、營業轉讓或其他事由繼承事業時,向事業繼承者揭露時
(10) 經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法令允許時
(11)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為應予揭露時
第十條(關於本服務之變更及中止)
本公司為維持本服務之適當運營,得不經事前通知會員,變更本服務之內容或規格,或停止、中止提供本服務。即使因變更、停止或中止等造成會員損害或不利,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十一條(關於會員之禁止行為)
1. 會員於使用本服務時,不得進行以下行為:
(1) 為不正當目的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2) 侵害智慧財產權、肖像權、公開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
(3) 侵害隱私權之行為
(4) 誹謗、侮辱或妨礙他人業務之行為
(5) 導致詐欺等犯罪之行為
(6) 違反防止非法入侵行為等相關法律之行為,以及對本公司及他人電腦進行非法操作之行為,包括符合電子計算機損壞等業務妨害罪(刑法第234條之2)之行為
(7) 傳送、提供或推薦電腦病毒等有害程式之行為
(8) 其他犯罪行為或一切違反法令等之行為
(9) 竄改、刪除本公司、會員或其他第三人資訊之行為
(10) 非法利用本公司、會員或其他第三人設備,並造成其運營障礙之行為
(11) 未經本公司同意而利用會員身分進行之所有商業行為
(12) 違反法令、使用條款等或公序良俗之行為
(12)妨礙本服務營運,或損害本公司信譽之行為
(13)其他經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之行為
2. 若會員因違反使用條款等而致本公司遭受任何損害,本公司得向會員請求損害賠償。
第十二條(關於本公司責任範圍)
1. 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內容無任何瑕疵或錯誤。
2. 本公司不保證會員於使用本服務時不會遭受電腦病毒等有害程式之損害。且本公司對於因此類程式所造成之損害,概不負責。
3. 本公司不承擔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所產生之通信費用等任何費用。
4. 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皆不賠償會員之逸失利益、間接損害、擴大損害、特別損害、律師費用或其他本條未規定之損害。
5. 本公司對於因天災地變、騷亂、暴動、火災、停電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會員發生之損害,無論基於債務不履行責任、侵權行為責任或其他法律請求原因,概不負賠償責任。
6. 本公司對於透過使用本服務所取得之資訊等的正確性、對特定目的之適用性等,概不負責。
7. 本公司對於因透過使用本網站服務所取得之資訊等所造成之損害,概不負責。
8. 本公司對於透過本網站提供之資訊與服務,若會員與其他會員或第三人發生糾紛時,會員應自行承擔費用與責任解決,且不得對本公司造成損害。
9. 本公司對於透過本網站進行之會員與第三人之間商品買賣等交易相關之債務履行,以及其他交易相關糾紛,概不負責。
10. 本公司若因前項不可抗力或其他非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導致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滅失或損壞,且決定不修復時,得通知會員並廢止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
第十三條(關於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使用條款等之成立、生效及解釋,應以日本法為準據法。此外,因使用條款等而與本公司、會員或第三人之間產生之糾紛,應以本公司所在地之管轄法院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第十四條(關於使用條款等之變更)
本公司得隨時修訂使用條款等。使用條款等修訂後,將適用修訂後之使用條款等。此外,會員於使用條款等修訂後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同意修訂後之使用條款等。
第十五條(關於使用條款)
即使本使用條款之部分條款被認定無效,亦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其他規定仍將維持有效。
第十六條(關於商品購買)
1. 會員可利用本服務向本公司購買商品等。
2. 會員若希望購買商品等,應依本公司另行指定之方式,申請購買或使用商品等。
3. 隨前項申請,會員確認輸入/註冊之送貨地址、訂單內容等後點擊訂購按鈕,隨後於本公司發出確認訂單內容之電子郵件送達會員時,會員與本公司之間關於該商品等之買賣契約即告成立。
4. 儘管有前項規定,若會員於使用本服務時有不正行為或不適當行為,本公司得對買賣契約採取取消、解除或其他適當措施。
5. 本服務之商品等配送僅限於日本國內。
第十七條(關於支付方式)
1. 商品等之支付金額為包含消費稅之商品等購買價款及相關各項手續費之合計。
2. 透過本服務購買之商品等支付,僅限於會員本人名義之信用卡支付,或本公司另行認可之支付方式。
3. 若使用信用卡支付,應依會員與信用卡公司另行約定之條件為之。此外,若因信用卡使用而導致會員與信用卡公司等之間發生任何糾紛,會員應與信用卡公司負責解決。
第十八條(關於商品等之免責)
1. 除前條規定之情況外,本公司對於本服務及透過本服務販售之商品等之品質、材質、功能、性能、與其他商品之適合性及其他缺陷,以及因此等所造成之損害、損失、不利等,概不負任何保證或負擔。
2. 本公司對於因配送地址不明等問題,將透過聯繫會員註冊之聯絡方式,並將商品等配送至商品購買時指定之送貨地址等方式,履行商品等之交付債務,並從該債務中免責。
以上
西元2021年3月21日訂定
本使用條款及本服務之所有聯絡資訊如下:
nanostudio
電子郵件:info@nanostudio-official.com
